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0〕03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9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5月20日前,各单位汇总研究生申报材料,统一送至研究生院培养质量办,涉及的各类材料有: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纸质稿1份(A3双面打印,表格中涉及到的签名均需手签,“培养单位意见”由研究生院负责盖章)和电子稿(命名方式:申请表_杭州师范大学_研究生姓名)
2.佐证材料(仅电子稿,命名方式:获奖证书_杭州师范大学_研究生姓名)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仅电子稿,命名方式:汇总表_某某学院)
二、其他事宜
1.请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19〕08号)文件规定,积极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
2. 2019年受资助建设的10个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应将此事项列为本专业重点建设工作内容之一,提前谋划,精心培育。
3.联系人:万林华,联系电话:28861029。
附件:各类附件材料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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