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0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的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
1.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0届研究生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因此,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2.推荐条件
按杭师大研〔2017〕21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推荐。
3.推荐方法
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由各学院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好民主评议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学生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并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学院在系统的“评奖——奖学金与荣誉称号”栏目审核,并生成汇总表,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
4.关于出具优秀毕业生证明的规定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各学院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得开具任何证明。
二、推荐材料要求
1.《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5)各一份,电子稿发邮件至flyxin1020@163.com邮箱,纸质稿(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行政楼819);各学院可在系统里“名单汇总”栏目直接导出附件4和附件5。
2.《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事迹不附页。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本次暂不填写,待上级下发定制的登记表后再填写。
3.所有材料请于12月12日前报送。
三、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如有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王鑫28868220。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1日
附: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0届省优、校优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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