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室):
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2019-2020学年我校2020届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陆续开展专业实习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加强实习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的学院(室)和相关专业
学院 | 专业 |
沈钧儒法学院 | 学科教学(思政) |
公共管理学院(政治与社会学院) | 社会工作 |
教育学院 | 教育管理 |
学科教学(音乐) | |
现代教育技术 | |
小学教育 | |
心理健康教育 | |
学前教育 | |
特殊教育 |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体育教学 |
运动训练 | |
社会体育指导 | |
人文学院 | 学科教学(语文) |
学科教学(历史) | |
戏剧 | |
外国语学院 | 学科教学(英语) |
理学院 | 学科教学(数学) |
学科教学(物理) | |
学科教学(地理) |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 学科教学(化学) |
化学工程 |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生物) |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 现代教育技术 |
软件工程 | |
阿里巴巴商学院 | 软件工程 |
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育部) | 音乐 |
舞蹈 | |
美术学院 | 学科教学(美术) |
美术 | |
艺术设计 | |
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 | 化学工程 |
文化创意学院 | 广播电视 |
电影 |
二、实习工作具体要求
1、学院(室)应加强实习工作的领导,遵循“保证质量、符合要求、统筹兼顾”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合理安排实习时段,组织落实好实习单位,严格审核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完成。
2、学院(室)应根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实习工作计划,制定考核标准,设计并印制实习记录工作簿;应加强与实习单位(基地)的沟通与联系,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出勤、能力和成效等;校内导师和实践导师(校外)应参与整个实习过程的指导;实习带队老师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分管的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准确把握实习动态。
3、各学院(部)在实习结束后,应组织实习总结交流会,针对实习执行情况、教师指导力度、存在问题、经验体会和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检查研究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记录簿。
4、研究生实习成绩要从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评定优秀实习生,比率不得超过实习总人数15%。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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