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8年工作计划,今年将继续开展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组织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本单位论文的初选和推荐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篇,于10月10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三、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所学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培养目标一致。
2、论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教育实践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
3、论文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运用,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4、论文评议和答辩委员会评价优良。
5、曾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学科竞赛奖项、国家奖学金一等奖等各类奖项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四、报送材料
1、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
2、推荐论文(盲审版word和PDF电子各一份);
3、各学院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并《推荐表》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3283882054@qq.com,联系人:常潇,联系电话:28865141。
特别提醒:论文和推荐表须放置一个压缩文件内,文件以学院命名。
五、奖励办法
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为教指委组织的非政府的专家评选活动。
优秀论文将由教指委编辑出版,论文作者将获得教指委颁发“优秀论文”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教指委将对认真组织论文初选推荐的培养院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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