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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马晶     时间 : 2016-09-13     浏览量:1130

各学院(部门)、相关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17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及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地点

1.仓前校区:2016年10月12日(周三)下午13:00—16:30,拍摄地点:仓前校区恕园12-403。拍摄名单和各学院拍摄顺序见附件一。

2.下沙校区:2016年10月14日(周五)下午13:30—15:00,拍摄地点:下沙校区A-414。拍摄名单和各学院拍摄顺序见附件二。

二、参加人员

所有依据学制将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2015年、2016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

三、信息核对

1.为保障研究生权益,请各相关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核对,特别对研究生个人身份关键信息,务必要逐个核对并请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并于10月10日前上交。

2.2016年12月以后,请已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进入“学历图像校对”,按提示步骤操作,核对个人图像信息。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图像采集和信息核对工作,涉及到毕业研究生是否能正常毕业电子注册,每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参加。如不按时参加,在教育部学信网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将无法上传学历信息。

2. 如图像信息内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在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并传真至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

3.本次图像采集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相关文件标准收取,每人20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由各学院(部门)收齐,于2016年10月10日前交到研究生处并附交费人员名单。

五、温馨提示

1.在进行图像采集时,应随身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或护照。

2.本次图像信息采集所得照片用于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平台的学历信息,要求服装整齐、端庄,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原则上穿着正装。

3.拍摄当天,请先签名后拍摄,签好名的同学请不要擅自离开拍摄队伍,轮到拍摄的时候请向摄影师说明自己的拍摄顺序号,拍摄顺序号必须和签名顺序一致,否则会出现照片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的情况,影响正常毕业。

4.因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图像统一采集工作的2017届毕业研究生,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联系电话:0571-87056260、87056261。查询网址://www.zj.xinhua.org/edu/txcj.htm。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杭州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346;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邮编:311121。在外地的研究生如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图像信息采集,可以就近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自行联系拍摄毕业照片的毕业生,须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照片,并在学信网核对信息后下载电子版再交至究生处学位办,注意事项:纸质版照片上交时请务必装在信封内,封皮上写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学院、学号、专业、联系方式六项内容;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758011409@qq.com

 

附件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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