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及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关于遴选2016-2017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16】6022号,见附件)和教育厅的通知,我校将组织推荐研究生参与申报该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类别与专业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18-30个月(英语授课),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6个月(英语授课),专业不限。
二、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硕士研究生130欧元/月,博士研究生325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 申请条件
硕士研究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 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在网报
时或最迟在2016年7月15日前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五、 报名及推荐流程
1、 请有兴趣的研究生仔细阅读附件,并登录相关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http://apply.csc.edu.cn),了解有关要求及准备好申报材料。于2016年2月23日前向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报名,并提供语言水平证明材料。
2、 各学院(中心)请于2016年2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名单及语言水平证明材料上交研究生处,仓前校区恕园3号楼406;联系人:马老师(28867968),邮箱:758011409@qq.com 。
3、 研究生处将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4、 入围推荐名单的研究生,按要求于2016年2月29日前,在匈方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和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详见附件),7月国家公布录取结果。
5、 2015年2月29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中心)提交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报所在学院(中心)审核,再上交校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29日。
附件:关于遴选2016-2017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研究生处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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