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人事处《关于上报2015年度学院工作量编制核算情况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学院工作量(当量)编制核算和管理办法》,对本单位2015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编制进行核算和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范围
(一)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编制核算
(二)全日制研究生指导工作量编制核算
(三)学位点建设工作量补贴编制核算
二、核算程序
(一)核算上报。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院工作量(当量)编制核算和管理办法》[(二)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编制核算](见附件1)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核算,并填写《2015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汇总表》的表1、表2、表3、表4、表5(见附件2),于12月18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的电子稿和纸质稿(签名、盖章)各一份交研究生处。
(二)审核反馈。研究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无误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对反馈结果存有异议的,请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28861029 邮箱:50632514@qq.com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杭师大党委发〔2014〕13号
附件2 2015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编制核算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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