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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研究生毕业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马晶     时间 : 2018-11-29     浏览量:3215


各学院(部门)、相关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及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地点

1.仓前校区:2018年12月3日(周一)下午13:30—15:00,拍摄地点:仓前校区恕园11-109。各学院拍摄顺序见附件一。

2.下沙校区:2017年12月4日(周二)下午13:30—14:30,拍摄地点:下沙校区A-117。各学院拍摄顺序见附件二。

二、参加人员

所有依据学制将于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2017年、2018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

三、信息核对

1.为保障研究生权益,请各相关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核对,特别对研究生个人身份关键信息,务必要逐个核对并请研究生本人确认。

2.2019年1月以后,请已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进入“学历图像校对”,按提示步骤操作,核对个人图像信息。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图像采集和信息核对工作,涉及到毕业研究生是否能正常毕业电子注册,每位2019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参加。如不按时参加,在教育部学信网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将无法上传学历信息,不能如期毕业。

2. 如图像信息内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并传真至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

3.本次图像采集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相关文件标准收取,每人20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由各学院(部门)收齐,于2018年11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并附交费人员名单。

五、温馨提示

1.在进行图像采集时,应随身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或护照。

2.本次图像信息采集所得照片用于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平台的学历信息,形象要求如下:服装整齐、端庄,男女生应着正装;不穿黄色蓝色无袖衣服;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免冠发型整齐;露出眉毛和耳朵;无碎发(耳后碎发请用水或夹子整理清爽);胡须剃干净,不可化浓妆可化淡妆。

3.拍摄当天,请先签名后拍摄,签好名的同学请不要擅自离开拍摄队伍,轮到拍摄的时候请向摄影师说明自己的拍摄顺序号,拍摄顺序号必须和签名顺序一致,否则会出现照片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的情况,影响正常毕业。

4.因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图像统一采集工作的2019届毕业研究生,

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查看“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散拍补拍通知”(散拍补拍通知内容会及时更新);或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1-81189663、81189664。查询网址://www.zj.xinhua.org/edu/txcj.htm。

散拍的毕业生在学信网核对信息后下载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再将纸质版按要求装袋后交至究生处学位办。

注意事项

1. 因散拍照片容易丢失,学生务必告知新华社拍照个人的邮寄地址,先自己接收新华社寄来的纸质照片,学位办不受理新华社直接寄来的散拍照片。

2散拍纸质版照片上交时请务必装在信封内,封皮上写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学院、学号、专业、联系方式六项内容。

3未按以上要求送至照片,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4.散拍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758011409@qq.com

附件1(仓前校区)拍摄名单

附件2(下沙校区)拍摄名单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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